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旗幟-廣告只掛假日 房建業條款 3月實施


〔自由時報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廣告物假日條款通過,將開放沒有收費旗桿路段,假日可以申請懸掛臨時性廣告物,限制每一路段廣告物設置數量及間距廿公尺以上,不得設在人行道上,只掛在電桿或路燈桿上,避免影響交通與公共安全。這項被視為針對房建業訂的假日條款,三月開始實施。
旗幟




環保局強調,假日開放設臨時性廣告物後,沒有申請的廣告看板就要嚴加取締。

基隆市有張貼廣告物及旗幟廣告收費管理辦法,設有收費廣告欄和廣告旗桿,也開放大型帆布牆面讓民眾設廣告,但有些地段未設收費廣告設施,違規廣告林立。

其中以房地產廣告最多,經常假日道路兩旁電桿或路燈桿,掛滿建案廣告看板,有的放置在人行道上,有的放在腳踏車上,影響交通安全與市容。

環保局抓不勝抓,取締嚴,業者抱怨,沒有收費廣告欄或收費廣告旗桿可以行銷才違規,環保局針對沒有收費廣告旗桿的路段,開放假日臨時性廣告物,納入管理規範。

環保局說,假日臨時性廣告物以不影響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為原則,只能掛在電線桿、燈桿或其他公共設施,須取得所有權人或管理單位同意才行。 業者提出申請,環保局邀相關單位現場勘查,不影響交通安全才行,若主管單位認為有疑慮不同意就駁回申請,同一申請人在每一路段最多只能設置十面廣告,間距須廿公尺以上,避免太密集影響交通視線,申設最長一個月。

環保局認為,有申請的假日臨時性廣告物都有許可文號,不容魚目混珠,由於現在已有多重管道讓民眾申請張貼懸掛廣告物,因此對違規廣告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嚴加取締。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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