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網購化粧品抽查 近9成違規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網路購物日趨普遍,卻也存在不易管控的潛在風險。台北市衛生局6至7月間執行「網路涉疑違規產品價購專案」,抽驗10件產品,其中7件化粧品類網購產品,高達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8成6,衛生署將依法處置。
台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兼代藥食處處長姜郁美表示,網路上有賣家販售未經衛生署核可的含藥化粧品、藥品時有所聞,這次稽查特別針對網路上宣稱「牙齒美白」、「染髮替代品」、「睫毛生長」及「脫毛」等疑涉違規的含藥化粧品進行抽驗 。
經抽驗發現,宣稱「牙齒美白」的3件產品中,有1件檢出含藥化妝品美白成分「Hydrogen Peroxide 3.7%」,卻沒有依照「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依同條例27條業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衛生局查檢宣稱「睫毛生長」的2件商品,都沒有檢出「Travoprost」等刺激睫毛生長的西藥成分,歸屬一般化粧品纇;然而外包裝標示「刺激睫毛生長」字句,已涉及誇大療效,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4件宣稱「脫毛」的產品中,其中3件歸屬藥品,卻未經核准擅自輸入或製造,已違反藥事法第20條、22條規定,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姜郁美呼籲,若產品含藥,卻未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都是違禁化粧品。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偽藥、禁藥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消費者注意自身權益,購買化粧品,應遵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化妝品、藥品,可來電檢舉。 電話:1999(市民熱線);02-27208889*7105(外縣市)。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