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賈靜雯不捨女兒微博PO文 要法官想想梧桐妹被洗腦了


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爭女官司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地方法院31日裁定共同監護,並由父親擔任主要監護人。男方律師透露,梧桐妹曾向法官表示比較喜歡美國,賈靜雯氣憤到不只要提出抗告,還在微博連PO三文,表達對將與「梧桐妹」分離的難過,她除表示,「梧桐妹」被洗腦一年了,並要「法官大人」想想小孩沒受傷嗎?又問該如何做才能將寶貝留在台灣?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賈靜雯和孫志浩共同擁有女兒的監護權,但孫志浩是主要的照顧者,可以帶女兒梧桐妹回美國生活受教育,但從民國100年開始,每逢偶數年的暑假,孫志浩必須帶女兒回台給賈靜雯照顧,而奇數年的暑假,賈靜雯須去美國照顧女兒。

雖然法院裁定雙方都有監護權,但從實際判決內容看來,孫志浩可以說是實質的贏家,孫的律師張迺良表示,台北地院之所以裁定由父親擔任主要監護人,是因為孫志浩提出赴美就學的完整計畫,且「梧桐妹」也向法官表示,她比較喜歡美國。

張迺良也說,他對判決很滿意,也很感謝法院的裁定,他尊重賈靜雯作母親的權利,在美國的家早已空出一個房間,等賈靜雯來照顧女兒,除了暑假,平常她也可以來照顧女兒。

不滿此一判決結果的賈靜雯,除在第一時間強烈聲明將提抗告。1日她並在微博上連續發了3篇文章,表達內心的不滿與難過,她在中午12時39分PO的文章中,訴說了對女兒即將與她分開的不捨。

她說,「昨天抱著天使(指梧桐妹)睡唱著她愛聽的『寶貝』唱到一半天使說,『媽媽!我在爸爸那裡,都不敢唱這個歌,我會難過、會哭哭!因為我一唱,就想到媽媽,那裡沒有媽媽抱著我睡……』我的淚已流到現在……台灣是我跟天使的出生地,我奮力的從異鄉把天使帶回原以為可保護我們的家園--台灣,結果分離我跟『天使』的,竟是我一直信賴的……。」(前述短文,為便於網友觀看,已由編輯重新加註標點符號)

圖/翻攝至賈靜雯微博截圖

接著她在12時43分又寫說,說「我只想問問法官大人,為什麼只聽到天使 (指賈靜雯女兒)喜歡美國,而忘記那天您來家裡,天使追著您跑到大門口說,『我要跟媽媽住!我要跟媽媽住! 』難道您都沒聽見嗎?」賈靜雯並指出,「如果一個不到5歲的孩子,被剝奪母愛、被藏匿一年、被洗腦說『你媽媽只愛工作,不要你』、『你媽媽是騙子,你媽媽賺錢都沒給爸爸,也沒照顧你』,試問法官大人您覺得孩子沒受傷嗎?」……。」(前述短文,為便於網友觀看,已由編輯重新加註標點符號)

圖/翻攝至賈靜雯微博截圖

接著1分鐘後,賈靜雯又強調,「我是天使的母親 我會盡全力保護天使與我的愛! 但是誰能告訴我?該如何才能讓天使可以留在台灣平安快樂的長大呢?」(前述短文,為便於網友觀看,已由編輯重新加註標點符號)

圖/翻攝至賈靜雯微博截圖

而由媽媽一手扶養長大的藝人大S與小S,也立即在微博上聲援賈靜雯。小S問,「沒有媽媽的環境,是好的環境嗎?」 大S則說,「如果我們當時不是跟梅(媽媽)在一起,還能有今天嗎?」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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