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宥臻/台北報導】
為促進就業,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昨日指出,攤販、民宿業者或是家庭手工業等,可以透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作保,申請「小店家
貸款」,最高貸款金額達50萬元,貸款期限約1年,申請期限到後年底。經濟部官員說:「小店家貸款,預計可幫助全台2000小店家取得資金,並創造4000個就業機會。」
經濟部官員形容,過去小店家要去銀行貸款不易。現在有信保基金當保人,成功貸到款的機率大為提高。並指出,小店家主要是指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免辦理商業登記並辦妥營業(稅籍)登記的小規模商業,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以及6成的保證成數,保證手續費以0.5%計收。
此外,小店家若因天然災害受到損失,最高可取得信保基金9成的擔保成數。官員指出,小店家只要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出具的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等,就可以取得較高的擔保成數。
至於貸款用途、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等,就視申貸者與承辦金融機構的約定辦理。目前第一銀行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皆有核貸,以台企銀為例,核貸利率從3.31%~6%不等。
經濟部官員表示,小店家貸款的申貸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小店家只要去一銀或是台企銀申請即可。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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