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台簽FTA 中方:一中原則下協商
〔特派記者陳曉宜、羅添斌/中國重慶報導〕ECFA簽署後,台灣能否與美、日等主要貿易國簽署FTA,昨天公布的協議文本內容隻字未提台灣參與或連結國際的相關字眼。中國官方昨天以強硬的態度表示,「在不違反九二共識下,可以透過兩岸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意指台灣與他國洽簽FTA,還得與中國協商,無疑狠狠打了馬英九總統一巴掌。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昨在ECFA簽署儀式後記者會上表示,「我們了解台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擴大國際交往的願望與感受,大陸對相關問題也十分重視,在不違反九二共識前提下,可以透過兩岸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意指台灣要與其他國家洽簽FTA,得有兩個前提,一是不違反九二共識,即一個中國主張,二是必須與中國協商,由中國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台灣沒有洽簽的自主權。
對此,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以ECFA是規範兩岸經貿往來之事迴避,只強調,台灣是WTO會員,依規範隨時隨地可和其他會員進行相關協議安排與協商,至於大家關切的問題,以前參加WTO的任何問題也都解決了,相信以後也能以智慧解決此問題。
面對民進黨要求逐條審查ECFA,並要求一個月與他國簽FTA,否則杯葛到底。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昨也以強硬態度回應表示,「ECFA是一個經濟議題,任何人、任何團體不應該做政治操作。」
台灣原本希望在ECFA協議文本的序言或總則中納入國際連結相關字眼,但昨天公布的內容卻隻字未提,序言中指出「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透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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