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水果農殘標準 兩岸獲共識


第三屆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研討會昨、今兩天在福州舉行,兩岸專家達成六方面共識,台灣鮮梨可望明年上半年輸往大陸。



綜合新華社和中新社報導,就落實海基會和海協會簽署的「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兩岸檢驗檢疫專家達成六項共識:

--關於台灣農產品輸往大陸,雙方專家表示將加快檢驗檢疫風險分析工作,爭取在明年上半年實現鮮梨輸往大陸。

--關於台灣畜禽產品,大陸將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加工產品輸入。

--關於大陸櫻桃輸往台灣,台灣已經啟動風險分析程序,將在技術資料齊全後儘速完成檢疫准入。

--關於水果上部分農殘標準差異問題,大陸方面表示,對大陸已經制定相應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按大陸標準執行;對大陸尚未制定相關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在大陸訂出標準前,可暫時採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或台灣標準作為輸入檢驗依據。其他相關技術問題將儘快協商解決。

--關於台灣菠蘿輸往大陸,台灣方面將儘快安排大陸專家赴台灣對菠蘿生產及檢疫檢驗進行考察確認,以促使菠蘿輸往大陸獲得更便捷的檢驗檢疫通關措施。

--雙方同意在電子證書及檢疫犬制度上開展積極與密切的交流合作。

第三屆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研討會廿八至廿九日在福州舉行,並舉行落實「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第二次工作會議,獲致上述共識。

外貿協會董事黃有才,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會名譽會長魏傳忠,福建省副省長葉雙瑜等出席研討會。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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