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ECFA公投投票人數若未達門檻…馬政府主張 不具約束力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為全面阻擋ECFA公投案,馬政府除力求在政院公審會封殺外,為防這項公投案「萬一」闖過公審會關卡,馬政府又主張若公投案投票未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門檻,對政府機關就不產生拘束力。但連藍軍內部都看不下去,指當初藍軍就是以公投投票人數未達門檻、被否決為由,封殺軍購案多年,馬政府對公投「效力定義」,雙重標準、前後矛盾。
怕公審會審議出意外?
儘管府院宣稱尊重公審會的專業審查,但黨政部門傳出將封殺ECFA公投案,使得此案闖過公審會關卡的機率並不樂觀。
不過,為徹底封殺ECFA公投案,馬政府另訴求,公投案投票如未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門檻,對政府機關就不產生拘束力。
黨政人士說,若ECFA公投案「有機會」交付公投,ECFA政策將因跨不過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門檻而被「否決」,等於在公審會之外,加設一道防ECFA公投關卡,確保ECFA政策不受公投結果影響。
公投效力認定前後矛盾
馬政府日前已先透過陸委會在ECFA公投案的公聽會上拋出這項訴求。當時陸委會報告指出,公投案的投票人數不足規定數額或有效投票數未達二分之一同意,均為否決,這樣的否決效果應屬「程序否決」,公投案投票如未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門檻,對政府機關不應產生拘束力。
不過,藍營內部已有異議聲音,指公投案因投票人數未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門檻而被否決的「效力」是無庸置疑,就像二○○四年的增購反飛彈裝備公投案,也是因投票未跨過投票權人的門檻而被認定否決。
黨政人士提醒說,馬政府難道已經忘記,藍軍事後是以公投已否決增購飛彈為由,在立院封殺愛三飛彈等軍購預算逾三年,當年如此堅持公投否決的效力,怎麼會在執政後就換另外一套說法;馬總統當年在國民黨主席任內也曾提及,增購飛彈問題已被人民否決,如果政府在法定時限內提相關飛彈預算,恐怕就違法了。
黨政人士指出,馬政府應該是擔心萬一政院公審會的審議出現「意外」,最後演變成人民不支持兩岸簽訂ECFA的公投結果,才會搶先提出這項訴求,加買一道防止ECFA政策被封殺的保險,但這樣反而易讓外界質疑政府推動ECFA手段缺乏正當性。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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